《劳儿之劫》和《副领事》是在上面我的卧室里写成的,房间里的蓝色衣橱可惜现在被年轻的泥瓦工毁了。那时我间或也在这里,在客厅的这张桌子上写作。
我保持着头几本书的那种孤独。我随身带着它。我的写作,我始终带着它,不论我去哪里。去巴黎,去特鲁维尔。或者去纽约。在特鲁维尔我决定劳拉·瓦莱里·施泰因将发疯。扬·安德烈亚·斯泰奈的名字也是在特鲁维尔出现在我眼前的,难以忘却。这是在一年以前。
写作的孤独是这样一种孤独,缺了它写作就无法进行,或者它散成碎屑,苍白无力地去寻找还有什么可写。它失血,连作者也认不出它来。首先,永远别将作品向秘书口述,不论她多么灵巧,在这个阶段也永远别将它交给出版商审读。
写书人永远应该与周围的人分离。这是孤独。作者的孤独,作品的孤独。开始动笔时,你会纳闷周围的寂静是怎么回事。你在房屋里走的每一步几乎都是这样,不论在白天什么钟点,不论光线强弱,是室外射进的光线还是室内的白天灯光。身体的这种实在的孤独成为作品不可侵犯的孤独。我不曾对任何人谈到这点。在我孤独的这个最初时期,我已经发现我必须写作。我已经被雷蒙·格诺认可。雷蒙·格诺的惟一评价是这句话:“别做其他事,写作吧。”
写作是充满我生活的惟一的事,它使我的生活无比喜悦。我写作。写作从未离开我。